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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是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实现资源的重新优化配置,促进实体经济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本文旨在从企业是否存在破产原因、是否具备破产重整条件、主体资格和程序性问题等方面对裁判规则进行梳理,以解决司法实务的破产重整申请和受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