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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适用相对不起诉时程序繁琐,加上起诉工作考核机制存在以不起诉率作为公诉工作好坏考核指标,导致不起诉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率过低,背离司法规律和设立该制度的初衷,在提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今天有必要使相对不起诉制度实现价值回归,在符合司法规律的基础上,从立法、司法上采取措施完善对相对不起诉权的监督、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