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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证券法的修订,背后隐藏着债券违约风险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本文在厘清债券、债券违约处置等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债券违约风险的防范举措和违约处置机制的健全建议。违约风险防范层面,从源头上要推动债券条款的法定化,在过程中要确保各参与主体谨慎尽责。违约处置机制健全层面,根据违约处置所处的阶段将其划分为基础性处置、前置性处置和后置性处置:作为基础性处置机制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前置性处置对应违约风险防范层面的源头防范和过程防范,其具体方式包括不限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债券条款的法定化、完善的信息披露、及时有效的信用评级;后置性处置对应着违约风险防范层面的结果防范,其多元化和市场化需要进一步加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