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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很多西方传统哲学家一样,麦克道尔(McDowell.J)将概念能力与语言能力,进而与理性相联系.从动物不具备人类语言这一经验事实出发,经过一系列推论,麦克道尔得出“动物没有概念能力”这一结论.这一论断遭到了不少学者的质疑,在他们看来,这一系列观念是由于传统社会中对动物认知的缺乏而造成的,是一种偏见.随着当今动物认知科学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证据都表明,动物并不是全然无知的,它们具有一定的语言、某种程度的理性和概念能力.麦克道尔之“动物没有概念能力”的论断与经验科学证据、与事实相违背,因此应该被摒弃.然而,麦克道尔的这一论断是否真的与来自动物认知科学的经验证据相冲突呢?我认为事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通过考察,我倾向于认为在这场争论中,冲突和误会是由论战双方对“概念能力”、“语言”和“理性能力”等这一系列概念的界定不一致所造成的.相比于麦克道尔,持动物具有概念能力观点的学者在论争中往往改变了西方传统哲学中“概念能力”和“语言能力”的含义,放宽了“理性”的运用范围,这使得一部分动物也得以被包含进概念能力持有者的范围之内.因此,我认为,平息这场争论的方法莫过于重新考察和审视论战双方对于“概念”等一系列概念的界定,比较和说明双方在这些概念使用上的差异.我认为,麦克道认为动物不具备概念、语言和理性的结论虽然与来自动物认知科学研究所得出的结论相对立(至少是就目前所已知和掌握的成果而言),但却并不与当代动物认知科学所收获的经验证据相冲突,这其中也更不含有对动物的歧视和偏见.通过对相关概念进行辨析从而消除歧义和误解,这是本文的写作目的.因此,本文主要由这几部分构成:首先,考察麦克道尔对“概念能力”的界定,分析其与判断、理性和语言等相关概念之间的关系,说明此类概念对认知能力的内在规定和要求.其次,结合具体的动物认知科学相关证据,考察动物所拥有的究竟是何种意义上的认知能力,讨论这种认知能力与人类的认知能力是否具有本质上的区别;从而论述当肯定动物具有概念能力时,我们又是在何种意义上使用“语言”、“概念能力”、“理性能力”等概念的.第三,比较争议双方对“概念”等相关概念在使用上的差异,消除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