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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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义乌水权交易主体双方均为地方人民政府。政府参与经济运行,仅限于提供公共物品,而且,政府公共管理呈现市场化趋势.东阳-义鸟水权交易中的交易人(东阳市人民政府)是否是所交易的权利的主体也存在疑问。地方政府作为水权交易主体容易引发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因此,政府应将水权交易交还市场主体,而承担监管职责。
【出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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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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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义乌水权交易主体双方均为地方人民政府。政府参与经济运行,仅限于提供公共物品,而且,政府公共管理呈现市场化趋势.东阳-义鸟水权交易中的交易人(东阳市人民政府)是否是所交易的权利的主体也存在疑问。地方政府作为水权交易主体容易引发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因此,政府应将水权交易交还市场主体,而承担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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