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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是地方政府实现城市用地及空间管理职能的重要公共政策,因此规划的实施必然与地方政府的发展目标相一致。笔者借用政府理论对中央部委及地方政府的局限性进行了分析,认为城市竞争促使地方政府不断提高效率、并适应市场提高决策水平,因此在实施地方公共管理方面较中央部委更具有优势。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应根据市场原则明确各自的规划事权,只有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督体制的健全才能制约地方政府的行为,同时使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走向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