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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政府间制度性协调机制的条件下,韩中日三国维持了根据市场力量自然产生的经济关系。但是为了应对日益发展的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趋势,另外也根据三国经济相互依赖程度的加深,自然而然地提出了进行制度性经济合作的必要性。因此,亚洲金融危机后东北亚国家开始了建立中日韩FTA的探讨。分析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日韩之间的贸易结构,已从产业间贸易转变为产业内贸易、成品间贸易转变为半成品间贸易。这有可能导致东北亚区域内的国际竞争力将会被半成品生产的竞争力所左右。但是,韩国除了通讯装备、电子部件及电子器械等少数部件产业具有较高的竞争力以外,其他部件产业的国际竞争力都低于日本和台湾地区,而且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起,中国迅速追赶,差距也在不断缩小。如果在这种竞争力结构下推进区域贸易自由化,贸易收益只会归属于半成品比较优势较大的国家和地区,而对于韩国来讲,如不提前制定产业对策,将有失大于得的危险。韩国在推进中日韩FTA时,需有一个准备阶段,要事先制定出确保半成品产业在区域内竞争力的政策,按政策规定的优先顺序尝试渐进性的地域经济合作。韩国应根据仅在纺织品、鞋类、化学等产业上具有半成品及部件出口竞争力的情况,对这些产业进行果断的调整。同时,还要对在区域内需求前景良好的新半成品产业方面,关注与中国和日本进行经济联合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