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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传统城镇化的发展,社会经济进步的同时,也累积了大量深层次矛盾,当城镇化成为经济发展主要引擎,在更深层次上与国民经济各领域发生复杂关联时,这些矛盾便构成新常态下推进城镇化的新挑战。明确生态城镇化的内涵,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城镇化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有利于我们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区域生态城镇化发展现状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能更好的解决新常态下城镇化发展所面临的矛盾,找到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的路径。文章选取东中西部地区的三个代表省份,对其生态城镇化的发展进行测度评价研究。首先运用改进熵值法测度三个省份中各地级市的生态城镇化发展水平,在此基础上建立耦合协调度模型,来分析各地级市在生态城镇化建设中的耦合协调性。然后,从两个方面构建模型来测度区域整体生态城镇化发展的协调性,一方面基于城镇信息距离理论,结合所求得的各市综合得分以及耦合协调度系数,建立城镇发展质量测度模型,测算出所选区域内各地级市与中心城市之间的信息距离,体现城镇体系建设的均衡以及合理性。另一方面从区域生态城镇化发展的差异化分析方面来评价区域生态城镇发展差异,来衡量区域生态城镇化发展的协调性。综合评价分析结果可知,东部地区的生态城镇化发展水平最高,但其生态城镇化建设的耦合协调性弱于中部地区。中部地区其中心城市到其周边区域的信息距离最小,东部地区最大。西部地区生态城镇化综合发展水平绝对差距和相对差距变化最大,东部地区的最小。通过对三个区域的区域生态城镇化发展差异化测度结果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山东省生态城镇化综合发展水平绝对差距和相对差距变化最小,广西壮族自治区差距变化最大,江西省居中。说明东部地区的区域整体的生态城镇化发展水平以及发展速度,这十年来,基本能保持一致,西部地区的区域整体的生态城镇化发展水平以及发展速度变化最大。由此可知,东部地区的生态城镇化发展水平较高,区域内部各市与区域整体之间的生态城镇化发展的协调性较好,但是其生态城镇化建设中的发展度、持续度和均衡度三者之间的耦合协调性较弱,东部地区的区域生态城镇化体系建设总体布局仍有欠缺,中心城市尚未充分发挥其辐射作用,由区域生态城镇化发展差异化测度结果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东部区域生态城镇化综合发展水平绝对差距和相对差距变化最小,说明区域与区域内部各市之间的城镇化发展的协调性较好;中部地区的生态城镇化发展水平居中,其在生态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注重发展度、持续度以及均衡度三者之间的耦合协调性,其区域生态城镇化体系总体布局较为合理,其区域内部各市与区域整体之间的生态城镇化发展的协调性居中,中部地区区域整体与区域内部各市之间的城镇化发展的协调性较东部地区较差,需要采取措施促进其整体的协调性;西部地区的生态城镇化发展水平最低,其生态城镇化建设中的发展度、持续度以及均衡度之间的协调性水平最弱,它的区域内部各市与区域整体之间的生态城镇化发展的协调度不高,同时它们的发展速度也存在一定的差距,应针对其区域发展特点,提出相关的区域发展提升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