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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和低水平技术创新现象长期并存已是不争的事实。本文将政府干预因素结合进内生技术创新模型,建立了符合中国国情的理论模型,分析了政府干预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接着以2000-2008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实证研究考察了规模、政治等因素对技术创新投入产出效率的影响。然后对技术创新投入与R2的稳定性进行了检验。最后给出政策建议。理论与实证分析均表明,政府干预是中国创新性破坏缺乏现象背后的关键性因素,而适宜技术理论对这一现象的解释力是欠缺的。理论模型分析还发现:政府对垄断厂商在制度与政策上的倾斜,不仅削弱了垄断企业创新的动力,也削弱非垄断企业进行创新的动力。非垄断企业减少研发投入并增大其成为垄断厂商中间制品生产者的概率,最终使得非垄断企业与垄断企业的博弈演变为资本和劳动力的争夺,使企业陷入对要素数量的竞争而非要素质量提升的竞争,这会大大降低内生性技术创新出现的概率,取而代之的是大规模增加资本投入,从而维持稳定的经济增长。实证研究结果显示:(1)技术创新产出与技术创新投入间呈显著正相关。在技术创新产出中,技术进步产出(创造性破坏产出)占的比重较小,而改进技术效率带来的产出所占比重较大。相对于技术进步产出与创新投入的关系,技术效率产出与创新投入的正相关性更为显著,说明我国企业的技术创新投入更多地用于技术效率的改进而非创造性破坏活动。(2)企业规模越大,技术创新产出越高,说明我国的创新能力主要掌握在大规模企业手中。规模的扩大有利于企业加大技术效率改进投入力度,但会使企业技术进步与创造性破坏活动的投入效率降低。(3)没有证据表明政治关系有利于企业进行技术效率改进或创造性破坏活动,政治关系还会使得大规模企业的创新效率有所降低。(4)我国企业原创性创新投入能够在转型经济环境的股价波动中反映为公司特质信息;由于我国公司特质信息结构和创新投入影响因素的复杂性,公司特质信息的变动不会决定企业下期创新投入。最后,在理论模型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本文的政策建议:应采取措施减少对国有企业的政策和制度倾斜,更好地发挥民营中小企业的创新作用,以解决我国企业创造性破坏缺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