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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讨论的产品责任损害赔偿范围,是产品责任法中的一个基本问题。随着全球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和科学技术的持续进步,产品种类不断增多,日趋复杂,与此同时,产品也在全球市场上流动起来。国际产品必然带来国际产品责任纠纷的问题,与此同时各国产品责任法律制度的竞争也进一步加剧。由于法律传统和法律发达程度的差别,各国产品责任立法对于产品责任损害赔偿范围的差异比较大。就中国产品责任法而言,无论是从理论方面还是司法实践方面都相对滞后于欧美发达国家,因此加强对产品责任损害赔偿理论的研究,借鉴发达国家产品责任立法先进经验,对于中国产品责任立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产品责任损害赔偿范围的差异集中体现了各国对待产品责任损害赔偿问题的差别。因此,本文框定产品责任损害赔偿范围作为主要讨论对象,并采用比较法学的方法对现代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几个主要代表性国家的产品责任法(包括几个国际公约)进行研究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就中国产品责任法的完善提出几点建议。本文的基本框架,除引言和结尾外,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章为产品的界定、产品责任的性质与产品责任的立法,主要对产品的概念和产品责任的法律性质进行了探讨,并对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的产品责任立法,以及《关于造成人身伤害与死亡的产品责任欧洲公约》、《欧洲经济共同体产品责任指令》、《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等该领域的国际公约进行了大体介绍。第二章为产品损害赔偿范围的理论和立法,主要是对产品责任损害赔偿范围的价值目标与平衡和各国及国际公约对产品责任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加以介绍。通过该部分,力求对产品损害赔偿范围的理论和立法现状有个基本的认识。第三章为产品责任赔偿范围的相关理论问题,重点对产品责任损害赔偿范围中的五个基本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包括: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惩罚性损害赔偿产品自身损害和纯经济利益损失赔偿以及损害赔偿数额的限制。通过对这四个基本问题的分析,进一步明确产品责任损害赔偿范围的立法难点和争议,为第四章中国法的立法分析和重构做好铺垫。第四章为中国产品责任法有关产品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及其重构,重点介绍了中国产品责任法中有关该领域的规定,分析了现存的问题及国际统一立法问题,最后进行立法上的建议。包括:中国产品责任法中的损害赔偿范围;产品责任国际统一立法的时代背景和理论基础;建立符合中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的产品损害赔偿制度。从而与第二章讨论分析的问题一一对应,给出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