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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国家之间竞争日益激烈,专利制度对于国家利益的影响也更加巨大,影响到整个国家的安全,而专利制度实质上体现了一种动态的利益平衡机制,它一方面通过立法赋予专利权人一定期限的垄断权,另一方面又对专利权人的权利进行一定的限制,以平衡专利权人与专利技术使用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以此达到刺激竞争,实现发展的目的。而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建立一套有效、实用的专利侵权诉讼抗辩机制正是实现这种利益平衡机制的重要手段。我国专利法自1985年4月1日实施以来,随着经济和实践的发展,适时地进行了两次修改,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然而,我国专利法在如何实现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及国家利益的动态平衡方面仍有缺陷,如可用的专利侵权抗辩方式较少,没有对专利权人的权利进行规制,导致许多公司在专利申请中不公正的获取专利权,或者在专利诉讼中滥用其专利权形成垄断,从而削弱了专利制度对经济的促进作用,甚至给我国的国家利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作为经济和科学技术最发达的国家,美国从1790年制定第一部专利法至今,通过专利立法以及法官围绕专利诉讼制定的重要判例,在专利权的产生、转移、消灭、使用以及权利的限制和救济方面形成了一个严密、负责、庞大的法律系统。从世界范围看,美国在专利法方面立法之详细、修改频率之高都是非常突出并卓有成效的,美国的专利制度就是在“鼓励创新”和“利益平衡”的原则下,在促进企业不断发展的同时,限制其滥用专利权。因此,通过对美国专利抗辩方式的发展变化进行研究,有助于正确把握我国专利制度的发展方向,应对专利领域不断出现的新挑战。尤其是通过加深对美国专利侵权诉讼抗辩的研究,可以使我们能够更好的完善我国法律,提高我们自身的竞争力,有效的应对专利侵权之诉,形成更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因此,本文力图通过对美国专利侵权抗辩诉讼方式的研究,结合我国专利制度的实际,能够对我国专利制度的发展提供一些可供借鉴的有益之处。全文由前言、正文和结语构成。前言部分通过我国专利法现有问题的简要介绍,从而引发我们对当前确实存在的专利权人与社会公共乃至国家利益之间的利益失衡问题予以关注,进而通过对美国专利制度的介绍,引发我们对从美国专利诉讼抗辩方式的比较研究中寻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