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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判决是行政诉讼的终点,使行政诉讼中重要的一环。而行政诉讼的撤销判决又是行政诉讼判决中非常重要的一种判决形式,它是司法权对行政权监督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对于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但是由于行政行为的复杂性以及撤销判决自身存在的缺陷,使撤销判决犹如一把双刃剑,在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时,往往也会伤害到人民的合法权益。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对行政诉讼撤销判决的适用的规定不尽科学,在一定程度上使撤销判决的缺陷被放大,反而不利于人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因此,有必要规范行政诉讼撤销判决的适用,扬长避短,最大程度的实现撤销判决的积极作用。文章通过对规范行政诉讼撤销判决适用问题的相关理论进行了分析,并借鉴了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理论及制度,为完善我国行政诉讼撤销判决的适用提出了相应的构想。全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行政诉讼撤销判决的界定。首先文章从行政诉讼判决这一上位概念入手,介绍了行政判决的涵义及其分类,为下文对行政诉讼撤销判决的分析做准备。继而,对行政诉讼撤销判决从涵义、特点及其重要意义进行具体的分析,为下文对为什么要规范行政诉讼撤销判决的适用、对其进行规范时所应考量的因素以及如何规范等问题的论述作铺垫。第二部分阐述了规范行政诉讼撤销判决适用的必要性。文章主要从行政诉讼判决的效力和实质法治主义两个方面对为什么要规范行政诉讼撤销判决,即规范其的必要行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分析了制约行政诉讼撤销判决适用的三方面主要因素。在明确了规范行政诉讼撤销判决适用的必要性之后,文章对规范其所要考虑的因素予以分析。分析主要是从限制撤销判决适用的角度进行的,从这一角度得出基于行政行为的公定力、信赖利益和公共利益这三个因素的考虑,法院对于撤销判决的适用应受到必要的限制。第四部分进一步分析了完善行政诉讼撤销判决适用所需要注意的四个问题。在完善撤销判决适用的过程中,需要使相应的理论观点在具体的制度中得到体现。文章第四部分就是通过对第三人的信赖保护、程序违法的行政行为的撤销、起诉停止原则以及撤销的溯及力等四个问题的分析,为后文的我国行政诉讼撤销判决适用具体制度的完善作出铺垫。第五部分是完善我国行政诉讼撤销判决适用的构想。文章首先对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分析,找出主要问题的所在。而后,根据前文的理论铺垫以及我国现行法律对撤销判决适用的规定存在的问题,对如何完善我国行政诉讼撤销判决的适用作出了相应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