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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中小学教研室即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中小学教学研究室(以下简称“教研室”),自成立以来,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本着为基础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在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加强教学业务管理,完善中小学地方教材建设,转变教师教育观念,开展教学研究和指导,组织教改实验,总结推广教改先进经验,培养学科骨干教师,提高教师业务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我区基础教育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素质教育的实施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不仅对中小学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对各级中小学教研室也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以素质教育和新课程的理念来审视、反思我区中小学教研室的教研工作,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区教研工作在职能定位、内容确定、方式选择、制度建设、机制创新等方面都存在着与新的教育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我区教研室自身的进一步发展,制约着教研室作用的进一步发挥,也制约着我区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顺利推进。建立与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要求相适应的教学研究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教研室在实施新课程中的研究、指导、服务职能,是课程改革的要求,也是深化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改革的重点和方向。本文重点分析了内蒙古中小学教研室教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论述了解决内蒙古中小学教研室教研问题的主要对策。其基本论点是:教研职能存在偏差,教研内容狭窄,教研方式陈旧以及教研员角色错位是内蒙古中小学教研室教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主要对策是:一、明确中小学教研工作的方向,提高自身专业引领能力。二、拓展、加深教研内容,提高教学研究的针对性。三、改革教研方式,提高教学研究工作的开放性和实效性。四、明确角色定位,提高教研队伍整体素质。五、完善教研制度,创新教研工作运行机制。六、积极争取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完善教研保障机制。这一研究,有利于明确内蒙古中小学教学研究工作的方向和指导思想,有利于推动全区中小学教学研究工作健康发展,有利于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目标,提高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