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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时期,城镇化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从规模扩张到品质提升的整体转型期,由数量型的城镇化向质量型的城镇化的历史飞跃阶段,这就需要我们走新型城镇化道路。2014年3月16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出台,更是从国家战略层面突出了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要性。新型城镇化立足坚持: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市场主导,统筹规划的基本原则。强调人将是城镇化的主体和核心。内蒙古自治区作为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任务更具艰巨性,而兴安盟地区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典型的东部盟市,高度重视城镇化建设。兴安盟城镇化的顺利进行,不但关系着民生改善、城乡一体化发展,也是加快推进民族地区现代化进程、统筹城乡、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由之路。兴安盟地域复杂,牧区、半农半牧区、农村,城镇化之路不可能一个模式,需要追求城镇化的兴安特色。论文以马克思主义城镇化思想为指导,借鉴相关西方经典理论的基础上,将城镇化理论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相结合,包括区域协调发展理论、“五化协同”、乡村振兴等理念,理论联系实际,并利用文献分析法、比较归纳法和实证分析法对兴安盟地区城镇化发展的现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取得一些成就的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本文认为兴安盟地区城镇化的发展应该坚持不搞大帮哄,不搞统一模式,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兴安盟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思路更是需要从六个方面进行完善,包括:坚持正确的发展理念、经济基础的稳固、产业发展的转型、特色小城镇的建设、城镇化中人的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当然,城镇化的建设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兴安盟城镇化建设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