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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的乡镇撤并工作是中央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减轻农民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一项重要举措广泛而深远的意义在于,它有利于加快我国小城镇建设,从而有效地推进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有利于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减轻乡镇政府的财政压力和农民负担;能够更为有效地整合和利用资源,形成相应的规模效应促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等。而在实施撤并乡镇的同时,如何使乡镇政府治理实现有效的变革是一个不能不去关注的问题。因为实施乡镇撤并,随之则会出现诸如机构的整合问题,人员去留问题,财政问题,公共产品供应问题,公共安全治理问题,乡村的治理问题等。而这些问题的出现和解决都与乡镇政府治理及治理的变革有莫大的联系。当下,众多学者对撤并乡镇这一乡镇政府行政体制改革领域的研究呈现出了百家争鸣的局面,这一局面的形成,实际上是众多学者对乡镇政府治理方式表现出的不同见地。就此,本论文对乡镇撤并持有这样明确的态度:现行的乡镇撤并,重点是在合并,而且是强强合并、强弱合并,并非根本撤消,更不是合小变大;撤并乡镇是形式,实质上要构建新型乡镇政府;通过撤并乡镇,实现乡镇基层政府治理的根本变革——在这里,值得深刻思考的是,乡镇基层政权的职能转变和政治民主建设方面,因为这是实现治理的根本变革的关键所在——如何转变,实施何种治理模式,推行什么样的民主是本论文尤为关注的地方。与此同时,本论文借鉴国外经验,对我国乡镇撤并问题重新认识、定位,从操作的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方面对乡镇撤并问题以及乡镇政府治理的变革问题进行再思考,旨在以撤并乡镇为契机的乡镇机构改革中,寻找到我国乡镇政府治理变革的优良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