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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马云在淘宝十周年晚会上做演讲,“我们没搞懂PC互联网时移动互联网就来了,还没搞懂移动互联网时大数据时代又来了。”由此可见,伴随着知识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全球一体化的进程加快,知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权利性资本已经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本文旨在对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进行相关研究,提出在不同的环境评价程度下应如何选择合适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的建议。本文首先采用文献研究法对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的相关概念、基础理论、法律依据和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等现状进行研究介绍;其次运用比较分析法分析了国外主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对日、韩、美、德等知识产权强国较为成熟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得出一些对我国有现实意义的启示;在分析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历程和现状的基础上,运用案例研究法选取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城市的经典案例进行深入分析,运用PEST宏观环境分析法分析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所处环境,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出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所要面对的各种挑战和机遇。基于我国的实际情况,本文提出在选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时应当坚持激励相容原则、动态适应性原则和差异性原则这三大基本原则;同时创造性地提出以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和金融行业的接受程度这三个环境评价指标来构建环境评价三维模型,并根据不同地区所处的具体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环境来选择融资模式。具体如下:(1)当某一地区的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金融行业接受程度均较高时,应当采取以市场为主导的直接质押融资模式;(2)当某一地区的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较强而金融行业的接受程度较低时,应当采取以政府为主导的间接质押融资模式;(3)当某一地区只有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较强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金融行业接受程度未知时,应当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采取混合质押融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