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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缺乏,使农村农民医疗卫生状况十分恶化,加剧了农村与城市的发展差距,农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现象又出现很多。我国政府总结合作医疗制度发展的经验,进行了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与推广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党和国家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全面发展的目标,构建和谐社会的政策,都要求进一步推动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但是,一方面我国农村缺乏稳定的制度构建基础,医疗保障一直靠适时的政策进行推广;另一方面,农村的复杂人口群体状况,都使得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充满了荆棘和挑战。而对于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研究,在社会学卫生经济学以及社会保障学领域多侧重于技术层面上的研究,往往忽略了制度本身及其配套制度的研究。经济法学界的研究与探索,责无旁贷。基本内容:首先,前言部分阐述了研究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经济法价值或者理念,对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研究现状,进行了总结。进而分析了本文的研究思路。从维护农民平等的医疗保障权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出发,构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其次,分析了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农村医疗保障的现状,及现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得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必要性,即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农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结论。接下来,则是对如何构建我国的合作医疗制度进行了基本分析。全面概括了我国农村建立合作医疗制度的各个方面的内容。鉴于,我国农村人口群体的复杂性和特殊性,笔者对农村中,各个群体的补充性医疗保障制度进行了分析。主要是对合作医疗制度的特殊适用。最后本文,阐述了与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构建相关的配套措施与配套制度的完善,得出文章的结论。研究方法:笔者,主要以时下比较流行的社会分层的群体划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