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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贸易中技术因素的日益突出,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引起了国际各国的关注。我国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较快。随着中国加入WTO,中美、中欧知识产权谈判的多轮交锋,以及国内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中国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也得到了跨越式的发展,基本建立起一整套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但在我国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力度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伤害了国内部分产业和出口行业的发展,关于当前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程度是过度还是适度的争论与质疑此起彼伏。作者以此为切入点,采用比较和分析的方法,通过价值和实证两个方面开展论证:从价值上看,公平正义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首要价值理念,促进“利益平衡”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终极价值目标,保障人权、限制权力滥用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基本价值取向,“最低保护原则”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重要价值准则,中国没有必要和义务盲从西方国家采取过高的保护标准;从实证上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不存在普遍适用的预设水平和保护模式中国现有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标准高于应有的水平,并严重伤害中国出口贸易和产业发展。进而得出:在重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发达国家鼓吹的知识产权制度“法治”外衣下的丛林格局。针对国外对我国企业滥用知识产权的现状,在采取何种标准和态度对待这一问题上,我国应当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根据本国的情况,从法律制度和企业自身等层面积极着手应对,从而维护我国企业的最大利益,对知识产权实施适度的海关保护而非过度保护,真正实现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公平化。依据这一思路,作者就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范围、出口知识产权审查制度、追究侵权行为当事人刑事责任、对定牌加工性质的认定、对平行进口性质的认定、权利人与侵权行为人和解的效力等六个具体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改良和完善的建议。最终做出结论: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建立一个既符合国际标准,又能最大程度保护我国正当利益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在正义的名义下和法制的规则下,充分趋利避害,力争一个国外国内、权力人和社会公众共赢的知识产权格局,促进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