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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对各个领域的法治事业建设做出了进一步的战略部署。在全面建设法治国家背景下,公安机关创新社会管理模式与国家法治建设具有天然的一致性,创新社会管理的目的正是从社会管理层面推进国家的法治进程,实现社会管理的法治化。因此,当前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必须坚持走法治化的道路,以法治引领社会管理创新的步伐。本论文由引言和主体内容五部分构成。引言主要介绍了论文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重点与难点以及研究方法,通过这一部分内容理清了本文具体的研究思路,明确了研究的基本框架。第一部分是论文写作的起点,主要对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进行本质上地解读。该部分通过对社会管理、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等概念的界定,明确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之间的内在联系,并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提出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的基本内涵,为论文的写作奠定了基石。第二部分是论文写作的切入点,这一部分主要分析了当前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未来的发展趋势总是蕴含于现实之中。通过对公安机关社会管理现状的分析,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并从存在的问题之中探寻未来发展的出路。第三部分是论文写作的落脚点,这一部分主要论证了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的必要性及其价值分析。法治是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保障,为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价值标准的指引,使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具有合法性、权威性和可预期性,同时法治也是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成果得以长久维系的保障,并通过分析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坚持走法治化的道路所产生的巨大社会价值进一步论证了当前公安机关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坚持法治的引导作用。第四部分是论文写作的着力点,这一部分主要探讨了实现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的具体措施。理念是行为的先导,该部分首先从基本理念层面展开论述,明确公安机关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坚持的社会管理创新基本法治理念,并从转变社会管理思维模式、构建社会管理创新决策法律制度、完善社会管理主体制度、优化社会管理外部法治环境四个方面为实现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提出具备可行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