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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包括“苏丹红”“三聚氰胺”在内的各种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食品安全问题作为人类生存的基本问题,关系到国家生存和发展。我国食品安全法经历了4稿修订之后,于2009年6月1日生效实施,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系统性立法的开始。值得注意的是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在总则之后,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列为第二章的内容,足见该制度的重要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进行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在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环节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我国对于该制度的认识起步较晚,受到经济水平、立法技术落后等现实国情因素的影响,尚未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本文采用规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对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制度的现状与发展进行梳理,并结合各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制度的构建模式及其经验,探讨其借鉴意义,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完善建议。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首先通过梳理食品安全问题的发展历史,说明了本文的选题意义与背景。其次,就国内外在食品安全问题领域的研究进行了概括分析。最后提出了本文的创新之处,阐明了本文的主要理念以及尚需改进的不足之处。第二部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概述,首先提出食品安全、食品安全风险的概念,说明食品安全问题需要监管的必要性,并进一步分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的制度,对其构建的理论基础、制度内容及其功能特点进行了阐述,最后提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制度对于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意义。第三部分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现状考察,阐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制度在我国建立的现状和不足,并着重分析不足产生的原因。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商品经济发达不均衡,食品生产、销售模式的特点等现实原因造成食品小作坊生产模式监测评估难度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独立性不强,与专业要求尚有差距,监测评估信息共享传递渠道受阻等现状。第四部分国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比较借鉴,主要介绍发达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制度的建立模式,通过主体、运行机制、法律规制等方面的对比,总结我国完善该制度的可鉴之处。第五部分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的完善,结合我国国情,从完善运行机制和法律规制两个方面提出了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制度的建议,其中运行机制方面主要包括理清中央与地方食品风险监测部门之间的职权分工关系,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部门的独立性,加大投入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机构的分析水平,鼓励企业参与食品安全风险分析,重视消费者组织等社会团体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食品风险监测与评估的相关机制,法律规制方面包括制定和完善专门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的法律规定,食品安全法律之间的协调与完善,积极参与国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的法规建立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