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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稀缺,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坚持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国情的用地方式是国家长期坚持的一项根本方针,推动土地集约利用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山西省同样处于快速城镇化过程中,人地矛盾突出。建设用地粗放、低效的利用方式亟需加以转变。本文以山西省11个地级市2011-2015年间相关建设用地数据、社会经济数据为基础,采用DPSIR模型来构建指标体系。该模型将一个自然系统的评价指标分为:驱动力(Driving forces)、压力(Pressure)、状态(State)、影响(Impact)和响应(Responses)五种类型,利用该模型构建指标体系有助于反映土地利用同生态环境的关系。依据TOPSIS法中寻找样本值与最优、最劣值的有效距离的核心思想,来实现对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分析评价。根据评价结果遴选出集约水平较低的城市,结合“典型节地技术和模式适用性研究与范式设计”研究成果,以经济发展模式类似的城市作为参照,寻找可行的工程技术手段作为节地技术,总结成功的节地模式,为这些低效利用水平的城市提供提升思路和途径。本文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在时间上,研究时段内,山西省各城市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均有所提高,其中太原、大同、阳泉、长治、忻州和吕梁等城市集约利用水平稳步提升。其余如晋城、朔州、晋中、运城和临汾等在内的城市集约利用水平呈现波动,但总体水平仍在提升。空间上,太原市集约利用程度最高,除此之外集约度较高的城市分布在晋北地区,如朔州和大同。而吕梁和阳泉的城市集约水平相对较低。(2)利用TOPSIS法中正负理想解的核心思想,通过城市指标得分在正负理想解坐标系中的分布,可以看出研究时段内城市集约利用指标得分基本可以分为四个层次,分别对应城市集约水平的四个等级。其中大部分城市位于二三级别,太原市位于最高级别,吕梁市位于最低级别。(3)利用DPSIR模型与TOPSIS法相结合的方式对城市建设用地集约水平进行分析,可以减少主观性因素影响,使评价结果更加具备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