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电能商品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关系国计民生。在国家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大背景下,电价规制既要维系电力企业的“生命线”,又必须维护整个社会利益,使社会福利最大化,促进电力企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还要促进节能减排,降低发电煤耗和线损,引领电力工业自身结构调整,促进核电、可再生能源等新能源的发展等等。由此,电价成为电能商品供需关系中的主要和关键问题。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宏观经济政策、社会要求中国的电力工业进行全新的改革,建立全新的、适合中国的电价规制机制和体系。与此同时,我国现行电价规制研究比较零散,理论性、实践性没有有效结合。为此,本论文对电价现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针对各环节电价存在的问题,从政府价格规制角度,系统、深入地研究发电(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中的居民阶梯式递增销售电价规制机制,提出了我国电力工业各环节电价形成机制规制的理论依据、目的、模型(手段)和方法。论文对相关电价形成机制规制的设计、实施及促进电力行业健康稳定有效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取得了如下研究成果:1)在研究和归纳国外价格规制理论的基础上,分析、比较了中外电价规制的异同,论述了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电价规制的重要性;运用经济学理论,明确提出电价规制的四大目标:有效配置资源、提高生产效率、防止过度补贴和适当超前发展;从实践角度对激励型电价规制的两种模型----价格上限、收入上限进行了系统的利弊分析,明确了它们的适用范围;运用投入产出模型,对电价总水平与物价指数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2)对我国发电环节电价机制的历史沿革与现状进行了总结,分析了现行发电电价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发电价格的电价政府定价与市场定价长期并存的实际,提出了电价规制对策。一是在政府规制方面,运用区域标尺竞争理论,提出确立在区域范围内的火电机组政府定价规制模型,以促进资源在区域内省间的优化配置,鼓励节能调度,从而推动降耗减排、有效抑制限制“跑马圈地”、无效投资的行为,使区域内电厂步入良性循环,实现发电市场的有效竞争。算例分析表明,如果采用区域标尺定价,在实行节能发电调度前后对电力企业的利益调整相对小,更能调动各方参与节能发电的积极性,与现行分省标杆电价相比更适于节能发电调度的推行。二是在市场定价机制方面,针对现行发电市场领域电价“双轨制”结算信息缺失、各方高度关注的特点,进行电价结算规制的研究。通过设计华东电力市场结算的时序安排,验证发电市场电量安排、电价竞价机制设计的准确性,并进而验证发电侧市场竞争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程度,以保证发电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三是鉴于我国抽水蓄能电站实行租赁制面临的理论问题,提出现行的抽水蓄能租赁制包括租赁关系和委托代理关系,因而电价规制机构除了需要制定租赁费标准之外,还需要对电网租赁费回收分摊机制和抽水蓄能电站的过度使用进行必要的规制,并提出了相应的规制机制,以促进电源结构调整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3)根据我国现行输配电价规制的各项政策,结合电网体制,全面阐述了输配电环节定价结构(共用网络电价结构、专项服务、接网)和定价方法;重点论述了共用网络输电价规制机制,提出了共用网络三部制电价结构:输电可靠性价格反映安全成本,输电电度电价回收输电线路损耗等变动成本,其余部分输电纳入容量电价;提出了区域共用网络三部制电价的计算方法。并以华东区域为例,进行实例测算和分析,验证了输电价格三部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设计了输配电价平衡帐户和传导机制,以有效调控电网企业的收入,使之受控、在控。鉴于各区域共用网络网架结构强弱不一,各区域也可以将可靠性电价并入输电容量电价,即转化成共用网络两部制输电电价。由此共用网络输电价具备了具有很强的运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4)鉴于电力商品具有普遍服务的义务,电价交叉补贴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居民用电的高速增长,使得交叉补贴范围、程度急剧扩大,造成电力用户之间的不公平,从促进居民节约用电、合理用电、节能减排、公平负担角度出发,需要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引导。论文以拉姆塞定价和价格的需求弹性理论为基础,对实行居民阶梯式递增电价的必要性、设计原则等进行了论述,提出了保留现行居民峰谷电价、同时对居民高峰用电实行阶梯式递增电价的新观点,并据此建立了电价规制改进模型。仿真计算与分析表明,采用该模型定价既可以回收电力公司成本,还可以有效发挥电价调节需求的杠杆作用,以促进节能环保、社会公平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