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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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人民陪审员制度进行了研究。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我国司法工作实践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的方式,不仅实现使我国司法具有了社会主义民主性的特征,同时也使我国的国家管理具有了群众性的特征。人民陪审员进入审判机关的合议庭参与共同审理案件,能够直接有效地对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有助于实现我国司法的公正廉洁。近年来随着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深入开展,在司法实践活动中凸显出诸多问题,一度使该制度面临种种尴尬,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出现了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听而不理”的现象,有学者甚至形象地把人民陪审员制度比喻成为了“人民陪衬”制度。倘若一项制度被如此虚化的应用开展,不仅会导致人民陪审员制度最初设立的目标无法实现,而且对于最终通过人民陪审员制度这一杠杆推动我国司法更加民主、监督、公开、公正的目标也只能成了立法者和人民的美好愿景。因此,为了使人民陪审员制度真正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并扭转实践中存在的不利局面,就要脚踏实地地对其进行改革和完善,不断深入实践不断完善提升,只有这样才能建立一个符合我国国情和发展需要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文章通过对我国陪审员制度的概述、历史沿革、取得的成绩及该制度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如何完善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分析,力求能够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健康发展找到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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