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的法治进程从改革开放至今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从法治国家的提出到法治政府,还有法治中国的概念,再到法治社会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命题的提出,法治社会的问题受到社会与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研究法治社会相关问题,不仅在理论层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现实层面也同样需要高度重视。从学术研究成果来看,虽然法治社会的相关理论在学界引起广泛关注,但是理论研究成果与关注度不成正比,专门研究法治社会的硕博士论文亦是寥寥数篇。从理论发展脉络来看,早在法治国家提出时,就有学者提出法治社会这一概念,但是与当下的法治社会早已不是同一概念,需要对法治社会的概念作出新的界定,以便研究法治社会的建设路径。从法治社会与法治国家的关系来看,我国一直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在1999年被写入宪法的基本方略,了解法治社会与法治国家的关系,建设法治社会,也是为更好的建设法治国家。从社会现实来看,法治社会中重要的主体社会组织已初具规模,存在数量庞大但覆盖范围不广,管理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对于社会组织的治理已势在必行,必须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在本文中,笔者在总结和归纳2012年12月4日前后,学者关于法治社会概念的不同理解,认为关于法治社会的概念在提出至今虽在理论上具有长足的发展,但是大多学者还是将法治社会作为一种畅想类社会的最终形态,是一种应然意义上的法治社会概念。基于法治一体建设的时代背景下,法治社会应具有新的含义,应该是指社会层面的法治建设,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在思想上具备法治规则的精神,在行为上依照法律及其他规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并承担其相应的社会责任,社会中发生的所有纠纷,都通过法治的方式进行解决,社会治理也依此进行。这样的法治社会是广义的法治国家的组成部分,其建设路径也应该是着重于社会领域的法治建设。法治社会的建设是个相对复杂且漫长的过程,多层次、多领域、多角度的建设方式使得法治社会的建设不能一蹴而就,建设中的诸多方式也不能一应俱全。因此以法治社会的理想样态为模板,法治社会建设中存在的难点和社会问题作为参考,从法治社会的主体方面、心理方面、治理方面和秩序方面梳理法治社会实现的基本思路,以寻求通向法治社会理想样态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