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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建筑不同于有着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文物建筑。它有着自身的特定意义:分布面较广且量大,是建筑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的原因独特,是一定的社会生活方式的记录与承载者;标志的内涵丰富,甚至是一些城市的特殊肌理的决定性组成部分。因此历史建筑构成了一个城市历史积淀中的一段篇章,使城市有着值得人们回味的记忆,构成了城市发展的构架和基调,增添了城市的历史和文化氛围,可以这样说,没有历史的城市是没有吸引力的。但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现实社会的需要之间往往存在着矛盾,这种矛盾阻碍了对历史建筑的保护行动。
对历史建筑进行恰当的改建与再利用,不仅能够在很大的程度上较好地保留建筑文化的延续性,实现“使用中的保护”,发掘历史建筑在当今时代的特有价值,还能够创造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与城市环境。正因如此,在世界范围内历史建筑的改建与再利用,已成为建筑学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历史与文化的原因,“旧不如新”的观念深深植入我国人们的思想之中,导致在城市化进程中,大量历史建筑被摧毁,再加上缺乏现代意义上的保护与利用的经验与系统理论指导,使得许多原本用意良好的“开发利用”也最终演变成了历史建筑的一场浩劫。
相比较而言,澳门在历史建筑的保护与更新方面颇有新意,并探索一些具有挑战性的问题。本文拟从澳门历史建筑保护与再利用的历史沿革、相关理论体系等层面入手,通过对澳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中的政策和影响因素,例如法规制度、组织机构、资金保障、价值取向、利用模式等一系列问题的分析,来建构一个整体和系统的研究框架体系,同时还根据实地调研和实例分析来总结澳门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手法和经验,希望可以引发出对我国建筑师在历史环境中进行改、扩建筑创作的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