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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高管薪酬问题逐步走进人们的视角。在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过高的现象层出不穷,似乎已经趋向于“天价”,这样失控的企业薪酬管理状态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谴责。1面对这样的状况,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行政手段来规制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但适用的效果却差强人意,企业高管“天价薪酬”的问题仍然得不到有效地遏制。显然,仅仅借用行政手段和政策指引的方式并不能有效地解决企业高管薪酬问题,在处理这一问题上,还需要法律制度发挥其独特的作用来帮助国家政策合理的解决高管薪酬问题,在美国,真正能够规制企业高管薪酬的有效途径是利用法律武器,因为高管薪酬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严格来说,这更应该是一个法律问题。法律手段才是有效规制“天价高管薪酬”的合理有效手段。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发展和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不断完善,高管薪酬制度已经逐渐占据重要地位,在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和激励高管创新工作模式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任何一项制度都要经过实践的检验,随着2007年金融危机的爆发,企业“天价”薪酬问题不断涌现,人们将无处宣泄的不满与愤怒都抨击到高管薪酬制度上:高级管理人员享受着高额的报酬,却承担着过少的风险,这显然是不公平的,也是不成比例的。这给我们抛出了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最重要也最迫切的就是要尽快并且合理的解决争议颇多的高管薪酬问题。在长期的对高管薪酬进行监管的过程中,我国逐步借鉴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做法,进行了相关的立法工作,并将重点放在如何规制上市公司高管薪酬。通过查阅资料,不难发现美国的企业高管薪酬法律制度中存在薪酬追回制度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这项制度的精髓是对基于欺诈或者是计算错误而被错误支付的薪酬进行追回。它不仅可以在企业和高管之间订立薪酬合同时进行约定,也不排除在没有进行相关约定的情况下开展的追溯性使用。但对于这样一个新生事物,在被赋予极大希望的同时也必然饱受质疑2。那么,就如何转变企业高管激励机制,规制企业高管天价薪酬问题,本文拟对引入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追回制度的具体规定适用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缓解高管薪酬不合理现象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