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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地处山东省南部与江苏省交界,属淮河流域运河水系,境内拥有河流24条,西部濒临微山湖湿地,拥有丰富的淡水水域资源,是典型的内陆地区,淡水养殖业与其他北方内陆地区相比淡水养殖经济发展较快,淡水养殖产量较大,对研究普通养殖户对淡水养殖生产保险的购买意愿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本文研究的重点区域是枣庄地区滕州市,因滕州市是枣庄地区最大的县级市,商品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程度高,淡水养殖业产值居枣庄市之首。调查问卷的发放工作也以滕州市基于渔业专业合作社的淡水养殖户为主。本文的数据主要是对具有不同养殖规模的养殖主体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收集,调查数据来源于枣庄地区滕州市86家淡水养殖户。本文以枣庄市淡水养殖风险和保险发展情况为研究对象,采取实证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分析了养殖户风险防范意识和应采取的防控措施,对渔民购买淡水养殖户生产保险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构建符合枣庄渔业发展特点的风险管理体系,为当前的渔业经济发展和未来开展各类渔业保险提供参考,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一、我国淡水养殖户生产保险的发展历程和试点情况调查本文根据国内文献了解到,国内大部分研究者普遍把我国农业类保险的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上个世纪50年代我国农业保险的初创和停办期;第二个阶段是1982年-1992年农业保险恢复和快速发展时期;第三个阶段是1993年-2003年农业保险的低迷时期;第四个阶段是2004年到现在的农业保险大范围试点。目前我国淡水养殖生产保险的发展与已经发展起来的农业保险品种诸如种植业保险、畜牧养殖保险等相比发展明显滞后,与我国作为水产养殖第一大国的现状不符。经过多年的试点和探索,我国淡水养殖生产保险近年来发展迅速,湖北、安徽、广西、广东、山东、江苏、四川、浙江、上海等省市先后开展了淡水养殖险的试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今后淡水养殖险发展完善提供了经验积累和技术支持。二、淡水养殖保险特性分析淡水养殖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养殖生产活动的复杂性、对自然环境条件强依赖性、养殖水产品多样性、养殖技术的专业性等条件决定了淡水养殖生产保险业的特殊性。淡水养殖生产保险作为农业保险的一个新兴品种,不同于其他农业类保险,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笔者通过我国试点情况总结了淡水养殖生产保险的特殊性,一是勘验界定难,二是特殊的保险期限、三是赔付率高、四是道德风险不可控性。同时总结了我国淡水养殖生产保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分别是保险市场需求失衡、赔付率高现象普遍存在、政策性保险占主导、费率确定尚待完善。三、枣庄市淡水养殖业和保险业发展情况调查枣庄市2015年实现渔业放养面积19万亩,水产品产量9.4万吨,渔业产值超过20亿元,与其他北方内陆地区相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枣庄市作为典型的内陆多水地区,受自然灾害影响较沿海地区小,因此意外损失也相对较少。另一方面,淡水养殖生产保险作为一个新兴的险种,大多数枣庄本地养殖户对其的认识不足,对投保淡水养殖生产保险持观望和审视态度,本文调查所得数据对内陆地区是否开展淡水养殖生产保险具有典型的指导意义,本文意在通过粗浅的研究为当地政府和保险公司在险种开发的规划和决策中提供数据支持和建议参考。此外笔者还调查了枣庄近年来的灾损情况,调查显示枣庄市平均每年都有受灾事故发生,大多数受灾养殖户理赔困难。四、枣庄市淡水养殖户生产保险购买影响因素分析淡水养殖生产保险是农业类保险的新兴品种,且枣庄地区没有保险机构经营此类保险业务,在调查中绝大多数养殖户对淡水养殖生产保险的概念表示陌生对此类保险的认识不足,存在着诸多因素影响着养殖户的购买意愿。本文根据淡水养殖业和保险特点,以10个方面作为研究内容,分别是:文化水平、户主年龄、养殖规模、品种成本、灾损经历、培训经历、收入结构、经营经验、政府补贴、贷款情况。通过调查所得购买意愿数据进行定量分析,最后采用spss22.0软件进行二元逻辑回归分析,验证各要素对购买因素的影响显著性水平。研究结果显示,经营经验(Sig=0.000)、文化水平(Sig=0.004)、政府补贴(Sig=0.004)、户主年龄(Sig=0.013)、培训经历(Sig=0.027)、灾损经历(Sig=0.035)6项因素对本次调查的淡水养殖户生产保险购买意愿具有重要影响。五、对枣庄市发展淡水养殖保险的建议本文结合我国试点情况和枣庄市淡水养殖业发展特点对保险发展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优先发展政策性淡水养殖保险,二是探索专业合作社互保模式。政策性淡水养殖保险是政府扶持地方淡水养殖保险发展的重要方式,从全国的试点情况来看,各主要试点地区基本上都将淡水养殖生产保险纳入了政策性农业类保险,各地试点情况对枣庄市淡水养殖保险的开展具有借鉴意义。枣庄市目前拥有22家渔业生产专业合作社,在政府和保险机构淡水养殖生产保险缺位的情况下,可以鼓励和扶持组织完善的的专业合作社开展互保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