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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由于过去粗放式的发展没有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方式,导致了严重的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和公众健康受损等问题。随着公民意识的觉醒,以及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维权意识的增强,人们越来越关注环境污染的危害。从现实情况来看,人们无论在面对潜在的环境污染风险,或者已有的环境污染侵害时,都已经由沉默走向抗争,由默默忍受到据理力争努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相关体制不健全,并没有为公众参与环境维权提供较好的路径和方法,使得公众在参与环境维权的过程中会遇到重重困难,大多数公民环境维权事件最终会演变为群体性事件,这种转变对公众参与环境维权的有效性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公众环境维权所遇到的现实问题进行研究,探究维权的困境之所在,从而发现解决这一问题的具体路径。文章第一部分在借鉴和参考了相关学者的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维权概念的界定。而且在不同类型的环境维权事件中,本文选取事后救济型和事前预防型两类公民环境维权事件进行比较分析,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文章第二部分详尽探讨影响公众环境维权的动力因素,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具体分析了公众环境维权行动何以发生。公民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维权意识的提高、公民自身利益驱动、降低维权成本的理性计算以及对政府与企业结盟的不满,构成公民参与环境维权的内部推动力。环境法律制度的激励、有影响力的盟友的加入、互联网的组织动力以及成功案例的示范效应,成为公民环境维权的外部牵引力。在内推外引的作用下,公民环境维权得以产生。文章第三部分主要研究公众环境维权行动从发起到终止的过程,以及公民环境维权所遇到的困境。本文通过研究发现,在事后救济型和事前预防型两种不同类型的环境维权中,公民都抱有共同将事情“闹大”的行动逻辑。这种逻辑致使大多数公民环境维权事件是于理于法开始,但最终却出现了超出法律边界演变为群体性事件的局面。而且这种非理性的行动逻辑也使得公民在环境维权的过程中陷入“一闹即停、逢大必反”的困境中。文章第四部分主要分析公民环境维权为何会演变为群体性事件的原因。通过分析发现,公民环境维权的渠道不畅通、环境维权的外部动力有限、公民在政府、企业的博弈中处于不利位置以及“法不责众”与“去个体化”心理效应的影响等原因,使得我国公民环境维权的集体行动呈现出“闹”的特征,并较容易演变为群体性事件。文章的最后一部分则在前文分析公民环境维权集体行动的动力、逻辑、困境以及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即为了解决公民环境维权集体行动的困境,就需要以集体认同和利益分享机制为先导,构建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必要的社会协同机制。除此之外,还必须需要提高政府解决危机的能力,只有做到政府重视、公民参与、企业担当才能解决好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