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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业,即医药行业,在中国古代溯源悠久。传统药业涵盖古人为了防治疾病、延续生命的一系列药物认知、利用以及经营活动。药业研究的对象包括自然及加工药物、经营管理机构、药市及药业文化等内容,其发展不仅与医学、农业、商业联系紧密,更具有独立发展路径。宋代以前,药物发展经历了从民间经验到官方认证的过程。宋代以后,药物利用更多体现在官方主导下的民间传播过程。厘清宋代用药、制药、售药等相关机构之间的联系,是理解古代药业经营管理以及官民用药发展水平的重要基础。通过分析宋代药业的发展历程,既有利于展现传统药业的阶段性演变,也是阐释宋代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重要途径。作为关乎生命的重要行业,古代药业以战国秦汉以来的医药认知体系为基础,逐步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战国秦汉时期为第一阶段,出现了主要满足少数人补益需求的最早用药风潮。不过当时上层社会的用药习惯与百姓应疫需求之间的差距十分明显。魏晋隋唐时期是第二阶段,不仅逐步掀起了古代“医药分家”的序幕,也促使隋唐以后城镇药肆、药市的初步兴起。宋代开启了古代药业发展的第三个阶段,构建了政府引导下的药业运行体系,在药物利用、经营管理、药业信仰等方面多有革新。宋代药业的兴盛,为下一阶段明清时期的药材商帮活动奠定了行业发展基础。在药物利用方面,宋代植物药、动物药和矿物药三大类别药物分别在专业栽培、利用观念、功效地位等方面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在植物药种植中,宋代人工栽培药物的种类、技术、规模范围等方面都有新的发展。在动物药利用中,宋代不断稳定并付诸于实践的“辰属”观念,引导人们深入开发利用已经熟知的动物药,而非恣意妄用其他野生品种。在包括动物药在内的药物代用品方面,宋代医药家不是无节制的增加代用品种类,而是采取相对稳定的用药标准,推动成药规范化发展。在矿物药的功效利用中,宋代矿物药被大量引入治疗普通疾病,但在实践中也遭到越来越多医家、士人的质疑。政府一度颁布旨在扼制滥用金石药的禁令,其他植物类药物(如黄耆)的补益地位逐步形成。这些药物资源的利用变化,是宋代药业兴盛的重要基础。在经营管理方面,宋政府重视革新医药机构,形成了内廷用药与外朝制售的有机结合。官方制售机构以翰林医官院、太医局的行政教育职能分化为基础,自上而下逐步影响至基层乡里,有效强化了官药业的市场优势地位。中央及地方官药局各有侧重,而非单一的直属关系。地方药局具有比较自由的发展空间,形成了与中央官药局运行模式不同、相对独立、临时性的地方医疗救助体系。在比较协调的政策环境下,宋代(特别是南宋)商业性市镇普遍兴起,南方民间药肆明显多于北方。许多民间药肆不再与医家直接相关,而是由商人直接经营。药材商品的独立化以及药业主体的多样化发展,成为宋代药业兴盛的突出表现。此外,药品流通过程中度量衡的规范与进步、剂型的商业性变化、药价的持续走高,一并彰显了宋代药业发展的新面貌。在药业信仰方面,宋代儒释道力量在医药活动中相互联系,形成了以佛、道为名,由士人融合构建的行业崇拜雏形。宋代士人通过家宅种药和开辟药园等活动,在社会上形成了认识药物、利用药物的良好环境。他们以理性的批判精神,成为当时传验方药的重要主体。士人对道家祠观和佛家寺院的记载和传颂,既推动了道家先贤及医药人物逐步具备了行业神的崇拜形象,也进一步提高了佛家寺僧医药活动的社会影响。宋代以后各种“药王”的多样化记载,是明清时期医药行业民间崇拜的社会文化基础。就现实意义而言,宋代作为超越古代经济发展平均水平的关键时期,是我们恰当总结古代药业发展经验最具代表性的历史阶段。以药物利用为线索,注重探讨药材商品的经营活动及文化背景,是系统阐释宋代药业发展水平、拓展宋代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合理途径和独特视角。传统药业至今关乎民众生活、政府治理、社会秩序等一系列问题。如何综合规划药学史的研究路径、如何理解和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药物的依赖和需求,仍是人们值得不断深思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