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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我国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是编制各级各类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的重要依据。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据此,“十一五”规划中从国家层面按开发方式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四类。在限制开发区域下,主要有生态型的限制开发区域(即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业型的限制开发区域,生态型限制开发区作为我国主体功能区划下的一种功能类型区,是指生态环境对社会经济承载能力较弱,不适宜大规模人口和产业集聚,但对全国或较大区域范围生态安全有重要影响的区域。本文的研究区域万安县属生态型限制开发区域,在这一主体功能下,对万安县地域空间作进一步的功能类型划分,合理规划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确定各区域特色产业的发展模式,这对于推进万安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建设山水万安、和谐万安、富裕万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本文根据万安县的实际情况,运用综合指数法将万安县划分为生态建设区、农业生产区、城镇发展区、禁止开发区四大类,其中,禁止开发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保护区等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以及重点文物(含国家级和省级)等点状分布地。万安县现有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万安国家森林公园)、1个县级自然保护区(万安县月明县级自然保护区),占地面积183.33平方千米,占县域面积的8.9%。因而禁止开发区不参与综合评价,将其划分在生态建设区内。生态建设区是构成万安县国土空间的主体,范围涉及16个乡镇73个行政村,面积合计为1190.7平方千米,占全县土地面积的比重达60.7%,特色产业以生态林业、水产业、旅游业为主;农业生产区是万安县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范围涉及13个乡镇65个行政村,面积合计为730.4平方千米,占全县土地面积的比重为37.2%,特色产业主要包括水产养殖、富硒大米、畜牧业、蔬菜产业、水果产业等;城镇发展区是万安县未来人口和工业的核心集聚地,范围涉及9个乡镇24个行政村,面积合计为39.8平方千米,占全县土地面积的比重为2.1%,其特色产业为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有色金属深加工、绿色食品加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