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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际货币合作产物的特别提款权,曾一度被世人遗忘。蔓延至今的全球经济危机促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进行了特别提款权的新一轮大规模分配,关于特别提款权的讨论再度兴起。借助对特别提款权的研究,可以更好地理解国际货币体系的现状,发现当代国际货币体系的问题所在,从而为构建新的国际货币体系指明方向。同时,通过指出现行特别提款权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可行的改革方案,有助于特别提款权自身的完善和发展,进而促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有序和世界经济的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本文主要采用了综合研究,比较研究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本文第一部分对特别提款权的创立过程作了简要介绍,指出各国于国际货币领域的利益之争和妥协是特别提款权产生的根本原因。第二部分探讨了特别提款权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地位,指出基金协定的几次变革同特别提款权法律地位的兴衰密切相关,并提出各国利益需求的变化实质上导致了特别提款权法律地位的起伏。第三部分分析特别提款权的主体范围,分别从基金组织、参与国和其他持有人三个方面进行说明。第四部分讨论了特别提款权的基本功能,指出其作为国际储备资产的缺陷所在。第五部分研究特别提款权的分配和撤销,并提出现有分配模式存在绝对量的不足和相对量的不公两大问题。第六部分探讨了特别提款权的定值问题,认为目前的定值方式过于考虑入选货币发行国的经济实力而忽略了其他因素,并且货币篮的调整期过长。第七部分对特别提款权的管理进行了简单说明。本文最后着重讨论了特别提款权的改革问题,指出对特别提款权的改革首先应基于现实的国际货币环境进行可行性的考量,并认为对其进行彻底的重构缺乏必要的条件。目前可行的改革应针对特别提款权的分配和定值两方面展开。关于特别提款权的分配,本文提出了按照各国在基金组织的配额进行倒挂分配的观点,认为此种改变可以兼顾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诉求。就特别提款权的定值而言,本文提出应在货币篮的入选标准中引入动态指标,具体讲就是入选货币发行国对待自身货币责任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