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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关于风格的意识,有一个从萌芽、发展,到人们刻意去创造的漫长而复杂的过程。风格统一于艺术作品的内容与形式、思想与艺术之中,早在文艺复兴时期,人们关于风格的意识已经很明显了。乔托的作品是按照13世纪左右审美趣味决定的组合方式而构成的,它本身有着内在的谐和一致,但又明显地区别于其它的风格,故能给人以深刻的印象。这也是笔者选择乔托及其作品作为风格分析的最初动机。乔托风格的形成,是乔托所在的时代和他个人艺术发展成熟的表现。但是,在随后的几个世纪,人们对乔托的艺术成就,对“乔托风格”的态度却不是一成不变的。然而无可否认的是,在几个世纪的反复中,学者们对乔托及其作品的态度已经比较客观。在诸多风格艺术史的研究中,笔者主要关注的是沃尔夫林有关风格的变化的研究。沃尔夫林对风格变化的解释和说明有其独到之处,他总结的五对包含辩证关系的基本概念对笔者研究乔托帮助甚大。在本文中,笔者旨在考察早期文艺复兴以来,在绘画和批评领域人们关于艺术风格意识逐步增强的背景下,对乔托的艺术予以解读,因此,其主要内容是利用沃尔夫林的有关风格的理论来尝试性地解读乔托的作品,对其在沃尔夫林的风格语境下进行风格判断。在本文写作中,笔者对沃尔夫林的五对概念的阐述和运用也没有面面俱到,而是有所侧重。本文首先对“风格”意识从无到有,到刻意强调,再到“风格制造”蔚然成风——包括艺术创作领域和艺术批评领域——的艺术风格的历史进行考察。随后在这样一种前提下,进一步探寻早期历史文献中乔托的艺术家形象,以及对乔托作品的看法和对乔托风格态度的变迁。当然,谈及乔托的艺术绝不能绕过形而下的技法问题,更不能忽略其重要的精神性,所以文章也对上述两方面进行了适当研究。最后,笔者根据自己的绘画实践经验和对乔托作品近距离的关照,以沃尔夫林的风格理论对乔托的作品风格进行尝试性界定,表达对乔托作品的理解和对乔托艺术风格的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