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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人权是世界各国所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也是现代国家实现法治化、民主化的重要标志。但是,既有的刑事司法实践在人权保障问题上更多的将注意力集中了在刑事被告人上,而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如何提升刑事被害人的地位,切实保障刑事被害人的权利,让公正司法和人权保障的阳光照耀和惠及刑事被害人,是刑事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权利保护制度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需要国家、政府、法学界以及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本文采取比较的方式考察了平行诉讼模式和附带诉讼模式的典型国家—美国、英国、法国和德国对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制度,采用理论与实际结合的方式分析了我国刑事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权利保护的不足并提出自己的完善建议,以期在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完善进程中更加注重被害人权利保护。第一部分,刑事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权利保护制度内涵阐述,包括对刑事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权利保护的历史沿革、发展现状、相关概述,价值追求以及理论之争进行阐述。第二部分,对典型诉讼模式国家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制度的考察,重点考察了平行诉讼模式典型国家美国和英国,附带诉讼模式典型国家法国和德国的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的现状和特点,从中发现值得借鉴和反思的先进理念和做法,为完善我国刑事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权利保护制度起到较好的借鉴作用。第三部分,对刑事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权利保护的不足进行分析:对存在刑民诉讼关系对立包括附带民事诉讼属性、价值取向选择、法律原则适用和证明标准采用四方面的问题、刑事被害人损害赔偿请求范围不合理以及损害赔偿裁判执行难等问题进行阐述。第四部分,对刑事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权利保护的完善提出建议,完善的主要内容是:首先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实现恢复性司法、坚持国家责任说、打破先刑后民原则、加强附带民事诉讼独立性,扩大刑事被害人损害赔偿请求范围,增设刑事和解和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等保障刑事被害人获得民事赔偿与救济的配套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