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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该实验的目的是探讨GCS评分为(7-12)分的创伤性颅脑损伤患者,将施普善作为标准治疗方案的追加治疗后,观察其在治疗期、康复期及远期三个时期的临床效果。研究对象与方法2010年2月-2012年9月期间,在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神经外科收治的GCS评分为(7-12)分范围内的创伤性颅脑损伤(TBI)患者,共60例。将60例TBI患者按照随机分配原则分为实验组(35例)和对照组(25例)。实验组和对照组的患者除按照颅脑损伤救治指南的标准治疗方案进行治疗外,实验组还追加相同剂量(见表1)施普善药物治疗。两组都从入院治疗后第30天、第90天及180天三个时期,从简易精神状态检查(MMSE)、处理速度指数(PSI)(WALS-第三版)、远期生活质量评估三个方面来评价施普善药物在创伤性颅脑损伤(TBI)患者中的疗效。在治疗期间根据副反应量表(DOTES和TWIS)记录的不良事件以及3个月时的死亡率作为安全性指标评定本药物的安全性。用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用x s表示,组间比较行t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果①符合入组条件患者为60例,因故中途退出研究者7例,因此共有53例样本纳入本研究结果。②通过对实验组和对照组两组间比较,在治疗后的第30天、第90天和第180天三个时期对患者行MMSE、PSI和远期生活质量三个指标进行测试;对照组和实验组在治疗的第30天、第90天及180天比较分析均有差异性(P<0.05),且具有统计学意义。特别是在远期生活质量方面,第180天时,实验组平均分为(4.74±0.51),对照组平均分为(4.09±0.43),两组相比具有明显差异性。③治疗3个月共死亡患者7例,死因均为肺部感染。实验组死亡患者4例,占11.4%;对照组死亡患者3例,占12%,两组间死亡率比较无明显差异性。结论施普善(Cerebrolysin,脑活素)在作为追加治疗的GCS评分为(7-12)分的创伤性颅脑损伤患者中,在治疗后的第30天、第90天及180天均能明显提高患者在MMSE、PSI和远期生活质量三个指标中的评分,对患者的远期生活质量效果尤为显著,经过初步验证施普善是一种有效、安全的药物。对创伤性颅脑损伤患者的临床治疗提供了一种可靠的临床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