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中国传统伦理思想文化中。诚信属于一种由人格信任、情缘信任和血缘信任所构成的伦理范畴和道德标准,强调的是道德主体的内心之诚和自律。传统诚信从特质上讲是一种道义诚信、人格诚信、情感诚信和绝对义务性诚信。诚信思想作为一种伦理道德,属于上层建筑,应该适应于它所依赖的经济基础,并随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从道德、经济、法律、制度等方面来看,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思想,较之于传统社会的诚信思想,它有丰富的内涵和特质。在内涵上,从伦理视角看诚信是一种社会道德规范;从经济视角看诚信是现代经济规律之一;从法律视角看诚信是一条法律原则;从社会视角看诚信是一种制度。在特质上,现代诚信思想是一种普遍信任、契约信用、社会资本、理性诚信以及道德权利和道德义务相统一的诚信。要使传统诚信思想能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所要求的诚信理念,传统诚信思想就应该按照现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要求进行转型,即从传统的人伦关系转向市场关系、从个体诚信转向群体诚信、从情感依据转到理性依据、从人格诚信转向契约诚信、从重视自律转向重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诚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诚信思想通过现代转型,它应是以作用范围市场化、诚信主体多元化、发生依据理性化、表现形式契约化为表征的诚信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