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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村建设是一项长久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到经济、社会与自然三个子系统的协调发展,当前我国生态村建设还处于形成阶段,生态村建设需要处理和协调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分配关系以及主体行为影响问题。科学有效地建立生态村建设评价指标与核算机制对于民族地区生态环保保护与经济增长协调关系起到积极显著作用。本研究首先以湖南民族地区的一个生态村(蚩尤村)为研究对象,以生态经济学、可持续发展理论以及城乡一体化理论为论文的理论支撑,借鉴相关学者对于生态村建设影响因素的研究;其次从农户年龄等18变量入手构建了生态村建设的影响因素,通过入户问卷调查方式,收集18变量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再次通过因子方法提取四个主因子(农户特征、农户家庭特征、农户对生态村认知、生态村自身因素),最后回归分析各个变量与农户综合发展指数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1)农户特征显著正向地影响农户综合发展指数,回归系数为7.451,受教育情况对农户综合发展指数影响为正,其载荷因子数值为0.842;户主年龄对农户综合发展指数影响为负,其载荷因子为-0.745,原假设通过检验。(2)农户家庭特征对农户综合发展指数影响在统计意义上是不显著的,回归系数为1.145,原假设没有通过检验。尽管农户家庭特征这个因子在统计意义没有通过检验,但是在现实中很是有很大意义,收入的提高带来住房条件的改善,农户居住条件得到改善也可以提高农户综合发展指数,农户消暑工具、取暖工具没有随着收入水平提高而改善,农户出行方式有没有很大的提高,娱乐方式并没有很大提高,很多人还是喜欢看电视和打牌,可能是这四个因素导致农户综合发展指数不显著。(3)农户综合发展指数受到农户对生态村建设作用是显著的,且是正向的,系数为10.423,农户对生态村建设认知水平越高,农户的综合发展指数相应的就越高,农户对于生态村建设意愿越强,发展指数就越大。(4)生态村自身因素对农户综合发展指数显著且正向影响,回归系数大小为7.489,基础设施是生态村建设的重要一环,没有好的基础设施,生态村建设是难以想象的,国家在建设生态村时,首先就会完善水、电、通信、交通等基础条件,才能保证生态村建设顺利进行。在生态村建设中,必然会给农户带有好处,因此,需要大家共同出力来完成建设,这就需要向农户集资,生态村建设就是一个集体建设项目,这样也能调动农户建设生态村的积极性。村干部是生态村建设的主体,村民是生态村建设的基础。村干部的行为表现影响生态村建设方向。因此,在生态村建设中,村民与村干部需要通力协作,在技术、人力、物力方面发挥最大效用,使得农户与生态村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