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已经走过了50多年的风雨历程,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法律制度,已成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成功地教育挽救了大量违法和轻微犯罪人员,为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做出了突出贡献。但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进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社会各方面情况都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植根于当时历史条件下的劳动教养制度,因其难以克服的历史局限和传统经验束缚下的巨大惯性,在新世纪的法治背景下,原有的理论、制度、经验与模式的缺陷都充分凸现出来,无论在立法方面还是在管理模式方面,劳动教养制度与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总体要求都存在着诸多不适应之处。劳动教养工作要取得更大发展,就必须紧跟时代步伐,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加强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是全面落实党的劳教工作方针、政策,探索改革劳动教养执行方式,加大理论创新,完善社会主义法制,进一步提高教育挽救质量的重大举措。本文通过审视劳动教养制度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比较国外相关法律制度,分析了当前劳教立法的必要性与法制化进程,探索了劳动教养管理模式的改革方向与措施,同时提出加强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在案例分析和借鉴国内外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着重要重新明确劳动教养制度的法律地位,积极探索新型的劳动教养管理模式,创办劳教工作特色,形成管理模式多样化,执法活动规范化,教育工作科学化,生产劳动功能化,警察队伍专业化和所区环境建设校园化,使我国劳动教养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纳入完善的法制建设轨道,开创劳教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