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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信贷是以盈利为目标,发挥金融中介的功能,贷款资金最初依靠外部援助,之后通过自我融资可实现持续发展。早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孟加拉国作为亚洲最贫困的国家之一首创了全新的小额信贷的制度和方法。之后出现了玻利维亚阳光银行、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村信贷部及拉丁美洲的乡村银行等一系列代表性的小额信贷模式。我国借鉴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在1993年l0月创建了全国首家开发扶贫试验组织---河北省易县“扶贫经济合作社”,进行了大胆探索和有益尝试,截止目前,我国建立起以农村信用社为主,市场化运作的小额信贷模式,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同时在实施过程中仍然面临许多理论和实践上的难题,需进一步探索实践。本文以农村小额信贷理论为基础,以农村信用社为研究对象,采用理论分析、计量分析和案例分析等方法进行研究。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农村金融的发展与正规金融机构小额信贷。从农村金融发展的理论与实践出发,提出作为向中低收入群体提供信贷服务的有效手段,小额信贷已经走到了正规化过程,而正规金融机构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对于促进中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和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二部分:小额信贷市场运行机制分析。运用市场分析及计量分析的方法,从需求和供给的角度展开研究。首先着眼于农户的金融需求分析,结合实际调研的数据,采用Binary Logistic模型对影响农户参与小额信贷业务意愿的因素进行分析:其次,将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市场中开展小额信贷业务的正规金融机构代表,对河南省现有的农村金融市场供给状况有一定的了解,并分析其在农村金融市场供给方面所具备的优势条件。第三部分: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绩效评价。通过建立一个完整的小额信贷社会绩效评价体系,以河南省荥阳市农村信用联社为研究对象,从农村信用社的目标定位和相应的政策行为、客户对小额信贷服务的满意程度、农村信用社的社会目标实现情况及财务的可持续性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并进行综合分析。第四部分:结论及相关政策分析。在对农村信用社社会绩效评价结果分析的基础上,探讨农村信用社在实行小额信贷业务中存在的问题,为其他在农村金融市场中提供小额信贷业务的正规金融机构提供借鉴,并就此提出完善我国小额信贷机制、促进小额信贷业务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