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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中,商业银行一般被作为解决公司治理结构的工具来进行分析,但随着世界经济的全面发展和金融业的进步,商业银行逐渐走向成熟的企业发展路线,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也开始为人们所关注,而高管激励作为治理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研究的焦点。经营者股权激励制度作为近年来在西方国家中行之有效的一种企业激励机制,在我国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注意,为我国商业银行高管激励构建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本文以西方近代和当代经济学家关于委托代理和人力资本的有关理论为依据,较深入地分析了经营者股票期权的理论基础。首先,对与研究目标相关的企业绩效理论、公司治理理论、激励约束理论及其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梳理和评价,在此基础上构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激励约束机制与绩效关系的分析框架,然后,通过经营者激励机制对交通银行绩效影响的实证分析,发现交通银行经营者激励机制的激励效应不强,对银行经营绩效的提高没有显著作用。就理论而言,由于内部约束监督机制的缺陷以及外部约束监督机制的不完善,未能很好地制约商业银行经营者的行为,导致决策机制失灵,同时给银行的经营带来巨大的道德风险。最后指出,要发挥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的综合作用,必须要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的内、外部公司治理,同时发挥外部市场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本文结合实际问题,以交通银行股权激励计划为研究范本,旨在阐述由于内外部条件的制约,特别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弱型有效,财务会计制度、业绩考评体系、高管人才市场的不成熟,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目前在我国推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效果可能不尽如人意,但这并不能否定这一先进分配制度的科学性,对该制度积极引进、大胆创新,把握其理论核心,设计出可行方案,结合现实环境走中国化道路,才是当务之急。同时指出,目前情况下,在我国金融领域大范围推广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环境条件尚不具备,只能走一条渐进式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