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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之所以被称作为一种“现象”,实在是因为它的“历史悠久”。古往今来,从税收诞生的那一天起,它就已然存在!然而,在中国,时下关于房地产行业的偷税问题之所以引起从政府到平民百姓越来越多的关注,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房地产企业偷税现象本身的过于触目惊心;另一方面是因为民众对房价居高不下、房地产企业巧取豪夺暴利的现象深恶痛绝,中央正对房地产市场实施有力的宏观调控。
对偷税现象的众多研究文章,大多把偷税现象仅归因于税收制度本身的缺陷以及税收征管体系的漏洞上。这些研究的视角或观点不能说不对,只是这些研究的视角和观点放到房地产行业的偷税研究上,不足以充分解释它的“行业群发现象”。
为此本文提出了两个假设:(1)中国房地产企业的偷税现象,其实质是房地产市场制度不合理、监管缺位、市场无序的表现,只有在采取健全市场制度、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等综合治理措施的前提下,治理偷税现象的努力才会更有价值、更有意义。否则,这种努力的效果是有限的和难以持久的。(2)偷税治理的有效性,同时取决于税务部门税收征管的强度,包括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围绕上述假设,本文以上海房地产市场为例,从上海房地产市场本身以及房地产行业税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着手,分别运用制度分析和博弈分析的不同方法,对以上海为例的房地产企业偷税现象进行深入的剖析。论证了本文的以下几个重要观点:(1)我国房地产企业偷税现象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行业群发”,这是它不同于其它行业偷税现象的一个重要特征。这个现象特征的产生有房地产业税收制度本身不合理的原因,也有税收征管体系本身不健全、税收管理部门管理不到位的原因,但是把原因仅仅归于税收制度或税收征管本身是不全面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房地产市场本身是一个无序市场。(2)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中国现阶段的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成熟,在这个大市场背景下,作为发育时间不长的局部市场,房地产市场同样不可避免地显露出各种不成熟市场的特征。因而,以上海为代表的我国房地产市场总体上是不健全的市场,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制度不合理、监管缺位等方面,而这种先天不足,客观上导致了房地产市场整体的无序。(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健全的市场制度、完善的市场体系、有效的宏观调控和强有力的市场监管是形成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所必不可缺的,因此,我国房地产企业的偷税现象治理,应该是以健全市场制度、培育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为核心的,以完善税收制度、加强税收监管为手段的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