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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联合国提出了普惠金融的发展理念,之后普惠金融在全世界范围内广泛推广,2013年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了发展普惠金融的目标。一直以来,“三农”问题都是国家工作的重点,除了运用财政政策进行宏观调整,政府愈发重视发挥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普惠金融的发展为解决“三农”难题开辟了新途径,对农村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云南省这类西部贫困省份,贫困人口众多、贫困程度较深,而金融资源匮乏、分布不均、金融发展滞后,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云南省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的安排部署,大力加快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普惠金融发展程度较低,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不成熟,农村贫困问题仍然突出。因此如何利用普惠金融发展促进农村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实现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支持当地经济建设,从而实现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稳步增长、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的目标成为了云南省农村社会发展关注的重点。为了深入了解云南省农村金融机构普惠金融业务的经营状况和支农成效,寻求可持续发展路径,文章以云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例对云南省农村金融机构普惠金融业务的经营绩效和社会绩效进行研究。本文按照理论、实证和政策的思路展开,运用定性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从云南省农村金融机构普惠金融发展现状出发,以评价分析云南省农村金融机构普惠金融业务经营绩效和社会绩效为目的,利用云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2012-2016年普惠金融相关数据进行实证检验,以期为促进云南省农村金融机构改革,提高普惠金融业务绩效提出合理建议。具体而言,理论方面,本文首先介绍了农村金融机构普惠金融业务绩效问题提出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回顾了普惠金融、绩效评价的国内外相关文献,建立了理论分析、实证分析、对策分析的内容框架。其次,对金融排斥、农村金融理论(农业信贷补贴论、农村金融市场论、不完全竞争市场论)、企业价值理论、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等理论进行介绍,基于此对全文涉及的普惠金融业务、绩效、经营绩效、社会绩效、绩效评价等概念进行界定,并着重分析了农村金融机构普惠金融业务经营绩效和社会绩效的实现机制。接着,总结了国外金融机构普惠金融发展的先进模式,梳理了国内普惠金融发展的历程和现状,深入剖析了云南省农村金融机构普惠金融发展现状以及云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普惠金融发展模式。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从经营效果和社会效果两方面对云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普惠金融业务的发展进行进一步考察探究,实证方面,本文建立了含括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成长性四个维度包含普惠金融业务成本收益率、涉农贷款不良贷款率、存贷比等9个指标的经营绩效评价体系,利用因子分析法,对云南省16个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普惠金融业务的经营绩效进行评价。同时,利用变异系数法,将第一产业增长率、农村居民纯收入、城乡收入差距、农村固定投资水平等8个指标进行归一化处理,得出了体现云南省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社会绩效综合指数,构建了包括社会绩效综合指数、机构网点地理密度、自助设备人口密度等7个指标的面板数据回归模型,从普惠金融业务覆盖面、业务规模、创新能力三个维度对农村信用合作社普惠金融业务的社会绩效进行分析评价。根据理论研究和实证结果得到的结论是:(1)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绩效和社会绩效具有共生性,经营绩效的实现能够更好地促进社会绩效的提高,社会绩效的提高也推动着经营绩效的增长。(2)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与其经营目标和社会目标具有一致性,普惠金融的发展理念是为穷人和弱势群体提供平等、便捷的金融服务,通过发展普惠金融,依靠自身优势抢占具有广阔前景的农村市场,提高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降低了金融门槛,将更多群体纳入到金融服务的范围内,整体上提高了金融服务的使用效率,促进了贫困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3)云南省农村金融机构普惠金融业务经营绩效取得一定成效,但地区发展不均衡,农村金融机构内部治理不完善,信用体系和支付体系有待加强,创新能力有待提高,防范风险能力不足,限制了普惠金融发展。(4)云南省农村金融机构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业务有助于推动社会绩效的实现,普惠金融业务覆盖面的扩展有效提高了边远地区农村居民对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业务规模扩大增加了农村地区金融供给,业务种类增加金融产品创新,特别是三权抵押贷款、小额联保贷款、失地农民创业贷款等新型贷款模式的推广,有效解决了农民缺乏抵押品的问题,拓宽了农民获取资金的渠道。基于研究结论,本文针对云南省农村金融机构普惠金融业务发展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1)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信用水平,完善支付结算体系,实现有效监管,为普惠金融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2)构建普惠金融绩效评价体系,全面科学地评价农村金融机构普惠金融业务的经营绩效和社会绩效,根据评价结果,实行内部激励和外部激励措施,促进农村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3)加大政府对普惠金融的政策支持,从财税方面给予农村金融机构优惠支持,促进普惠金融发展。(4)建设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大中型金融机构继续深化改革,巩固农村金融主力军地位,积极参与普惠金融建设,鼓励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农村金融市场增添竞争活力,降低农民金融服务成本。(5)创新适应农村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发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全方位、多层次满足农村金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