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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
人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原始和谐”的原始文明阶段,“基本和谐”的农业文明阶段,“从基本不和谐到严重不和谐”的工业文明阶段。当今阶段,人类开始了对生态文明的呼唤与追求,正处于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过渡阶段。生态文明的理论渊源产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自然观与中国古代哲学中的生态文明思想。人类发展观的演变和新中国发展观的历史更替,也见证了生态文明思想从缺失到孕育,从茁壮成长再到繁荣发展的过程。科学发展观视野下生态文明建设的研究可以促使我们认识与解决生态危机,保持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发展”循环经济、“发展”科学技术、“人”应该树立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观念、强化“人”的生态道德教育、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转变传统的消费方式、加强生态制度建设、调动民间环保力量、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从而使我国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