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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Wind公司统计,随着2006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公布,截至目前,已有400家公司推出股权激励预案。行权的业绩条件是股权激励方案的核心要素,行权业绩条件设定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股权激励的预期效果。在目前我国相关公司治理机制尚待完善的背景下,已推出的股权激励计划中业绩条件的设定是否合理?什么因素会影响行权业绩条件的设定?业绩条件设定是否以及会引发什么样的盈余管理行为?这些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广泛关注。 有鉴于此,本文选取2005-2011年度公布的股权激励预案作为研究样本,以股权激励方案中业绩条件设定为研究对象,对股权激励方案中业绩条件设定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整个股权激励计划过程中业绩条件设定与高管层盈余管理行为之间的关系。 首先,根据预案中业绩条件指标的严苛程度,将股权激励方案划分为激励类型或福利类型,在此基础上,对股权激励方案中业绩条件设定的影响因素进行Logistic回归。结果发现,股权集中度、CEO年龄与代表业绩考核指标严苛程度的变量——业绩条件水平呈现显著负相关关系,而独立董事比例则与行权业绩条件水平呈显著正向相关关系。此外,实证结果还验证了当上市公司为国有控股公司时,行权业绩条件水平较高,更能制定出激励型方案;而当董事长与总经理二者合一时,行权业绩条件水平较低,更多制定出福利型方案。 然后,采用扩展的琼斯模型计算盈余管理水平,并通过线性回归等统计学方法,实证分析了股权激励计划过程中业绩条件设定与盈余管理行为之间的关系。结论显示:在股权激励预案首次公告前,管理层盈余管理的程度与业绩条件水平呈现显著负相关关系,即盈余管理程度越高,业绩条件水平越低。在预案首次公告后到正式实施期间,业绩条件水平与盈余管理程度显著负相关;而在方案正式实施后,业绩条件水平越严格,盈余管理程度则越高,呈现显著正相关关系。 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推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应优化产权结构并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结构,以提高计划的激励作用。同时,不管是公司内部监管层还是社会相关监督部门,都要建立有效的监督体系,加强进一步监管。 本文贡献在于,提出了股权激励方案中衡量业绩考核指标严苛程度的变量——业绩条件水平的量化办法,并据此指出划分不同类型方案的标准。在此基础上,文章还结合整个股权激励计划阶段研究了业绩条件水平与高管层盈余管理程度之间的相互作用,为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