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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察是国家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它是在行政系统内部设置专门的机关掌握监察职能,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行政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行政监察是行政系统内部的一种自我监督手段,自其产生以来,监察机制的运行对于提高政府的执政效能、保证政府官员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进而促进政府整体工作的开展和保障政府的廉洁性等方面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当代中国的行政监察始于建国初期,经历了创建、发展、撤销、重建等一系列变化,以及这些年来的不断发展,在保证政府行政的高效和廉洁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一系列社会因素的变化,政府行政权力向社会层面的深入渗透,政府内部出现了大量的腐败现象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滥作为现象,此时更应该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作用。然而,由于行政监察机制本身存在的种种问题,使其运行难以应对当前复杂的社会形势,导致当前行政监察乏力。因此,全面检讨国家现行行政监察制度、分析其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并尽快找到相应的对策措施,建立健全一个科学、合理、高效的行政监察机制是中国在社会转型、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问题,也是笔者希望通过本文思考的问题。因此,笔者在本文中以当代中国行政监察机制的运行状况为主线,从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现状等材料入手,详细阐述了关于行政监察的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并对行政监察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和介绍。第一章总结了当代中国行政监察的历时性演进,分创建、调整和撤销、重建、与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四个阶段回顾了当代中国行政监察制度的历时性演进;第二章介绍了当代中国行政监察机制运行的现状以及在运行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突出问题,包括监察缺乏统一标准;受到同级人民政府的过多干预;监察对象不平等;监察过程和结果不公开等。第三章针对行政监察机制运行中的问题进行了归因分析,认为原因主要包括:行政监察机制的理念前提不合理;机制运行中缺乏完备的法律保障,合理的领导体制和高效的监察员队伍。第四章提出了完善当代中国行政监察的路径选择,应包括修订现有相关行政监察的法律中不明确的条款,健全行政监察法规体系;在独立监察的大目标下逐步进行各项改革,尤其是理顺行政监察机关与立法、行政等各大机关的关系;同时配备一支专业化的监察员队伍,不仅赋予其充分的职权,且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机制;加强行政监察机制运行中各级各类机构、人员之间的沟通和研讨,必要时还可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