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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有着近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以来,我国通过实施扶贫战略,进行了大规模扶贫开发,促进了贫困区域的经济发展,取得了扶贫攻坚的巨大成就,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新中国成立60年来,党和政府在民族地区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已经从最初“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表述发展成为日益丰富和完整的民族地区扶贫政策体系。
“参与式整村推进”扶贫模式是扶贫实践中的一次重大创新,是参与式方法在村级扶贫中的具体应用。传统扶贫模式的弊端和“参与式整村推进"的先天优势决定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实要求下,“参与式整村推进”扶贫模式是民族地区的必然选择。
本文选取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侗族自治县为“参与式整村推进”扶贫模式的研究对象,运用SWOT分析方法对造成三江侗族自治县贫困现状的内部条件及外部环境进行了全面分析和系统论证,并针对三江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的总体思路和具体实践提出了“三江模式”,即以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化扶贫开发、劳动力培训与转移、社会帮扶与救济、易地安置相结合,包括交通、通讯、人畜饮水、两茶一竹、旅游开发等亚模式和一系列子项目的“参与式整村推进”扶贫模式。
本文结合三江侗族自治县扶贫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进一步分析了制约自治县实施“参与式整村推进”的困境,并提出巩固三江侗族自治县“参与式整村推进”成果并使之扎实推进的若干对策、建议。
本文根据三江侗族自治县在民族地区扶贫工作中的代表性和特殊性,分析了当前民族地区扶贫模式的选择。三江侗族自治县的扶贫实践证明:“参与式整村推进”扶贫模式是当前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的集大成者。民族贫困地区在“参与式整村推进”扶贫模式的框架内,还应根据自身特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以人为本”为主线,以合理、长效的政策、规划为依托,以完善的社会服务机制为保障,因地制宜,探索出符合地方实际、富有地方特色的扶贫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