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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一直是社会各界争论的焦点,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职务犯罪的多发,惩治腐败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我国现行刑法对受贿罪量刑的规定已经严重不符合当下社会现状。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既符合当前反腐斗争的趋势,又回答了当下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以《刑法修正案(九)》为切入点,简要分析了此次修正后受贿罪量刑标准的变化对司法实践的影响,特别是对受贿量刑自由裁量权的影响,通过归纳实践中影响量刑自由裁量权的诸多因素,结合对全国和笔者所在地区受贿量刑自由裁量权的现状分析,提出了对受贿案件量刑自由裁量权进行合理控制的一些建议。第一部分包括受贿量刑自由裁量权的概念、产生原因和后果,通过国内外学者对一般自由裁量权和刑事自由裁量权的研究综述,总结出受贿量刑自由裁量权的概念,并对其产生原因和法律后果进行简要论述。第二部分总结了司法实践中影响受贿量刑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因素,包括立法与司法解释的规定、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指导、案件的法定、酌定量刑情节、社会舆论的影响、司法独立的差距以及法官的法学素养和审判经验。其中前三个因素主要是与受贿量刑自由裁量权有关,其他三个因素不仅影响受贿量刑自由裁量权,还影响着所有部门法环境下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第三部分为受贿量刑的实证分析。笔者对德州市两级法院2013年以来审理受贿案件的量刑情况进行了大致统计,并列举了三个典型案例,对比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对全国范围内样本进行的分析,得出该类犯罪在全国和本地范围内的量刑分布情况,并对影响量刑的情节及出现差别的原因进行阐述。第四部分在前三部分的基础上,提出了个人对如何控制受贿量刑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建议。重点是在修正案的基础上,建议未来通过司法解释规定具体的数额和情节标准,同时将受贿罪的量刑纳入《量刑指导意见》,细化量刑标准,统一裁判尺度。并对如何细化受贿量刑,在犯罪数额、犯罪次数、情节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