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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共同体是冷战格局和现代化的产物。为了避免成为美苏争霸的牺牲品,重新树立世界地位,经各成员国的多次商议后,欧洲建立起带有超国家性质的区域联盟。煤钢共同体、原子能共同体和经济共同体是欧洲共同体的雏形,经济共同体因符合战后经济复苏的社会需求而迅速发展,并逐步在欧洲三大共同体中脱颖而出。经济共同体对成员国的经贸产生巨大影响,与建立具有“自有财源”的超国家财政体系分不开。经济共同体从深度和广度上拓展职能范围,财政来源从财政摊款过渡到抽取部分税收,财政预算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并建立独立的审计院对财政预算和执行进行审核工作。经济共同体的两大主要任务是建立关税同盟和实施共同农业政策。早期的自有财源主要包含关税、进口农产品差价税和部分增值税。共同体取消内部关税,划定同一关税的措施促进了成员国间的贸易流通。进口农产品差价税保证共同体农业免受国际廉价农产品冲击,同时以此作为共同体农产品的出口补贴,加强了共同体农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增值税是弥补财政支出不足的经济措施,也让超国家财政体系真正意义上使成员国之间有了更加紧密的联系。共同农业政策的宗旨是调整落后地区的农业机构,改善农产品生产者的收入,保护共同体农业发展。自1962年共同农业政策实施起,大量共同体财政用于支持成员国农业,如调控农产品价格、补贴出口农产品等,这些共同农业措施虽改善了欧洲农业生产状况,但是也成为共同体沉重的财政负担,使共同体其他任务的实施受到影响,造成共同体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共同农业政策的弊病严重阻碍共同体的发展,在成员国的协商下,改革共同农业政策和完善财政制度是解决共同体问题的可行途径。辅助措施包括:调控共同农业基金在财政中的比重,优化结构补贴,用市场取代共同体的农业调控政策。对于共同体事业扩大所需的资金来源,欧洲共同体经过国家主义与超国家主义之争,成功实现部分主权让渡,为共同体的进一步发展带来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