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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文门税关是专设于京师崇文门的征税机构,它设立于明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在清代崇文门税关仍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其税收在嘉、道两朝达到顶峰。为了加强对崇文门税关规范管理,清朝统治者制定了定额征收上解制度、厘定了征税则例和完善了官员派遣制度。崇文门税关除了征收商税这项职能外,同时也对进京免税贡品进行验收以及协助内务府变卖糟旧皇家物件和官员罪产的变价,而流向内务府的税银则主要用于皇室消费、赏赐等。道光朝以后,崇文门税关税收制度陷入僵化的局面,崇文门税关差役与商民进行了多重博弈,清政府对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