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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监督是中国特色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作为党委、纪委设在派驻部门的监督“前哨”和“探头”,派驻干部时刻处在与违纪违法斗争的前沿,其履职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经过大量的实践和探索,派驻机构工作独立性和权威性日益提升,监督效能进一步提高。但是在现行体制和实际环境下,派驻机构履职依然面临着诸多困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党的十九大指出,要构建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这对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履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增强派驻机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是摆在广大派驻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一道现实问题,也是我党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必要保障。本文采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运用文献研究、实证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对温州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管理的领导体制、管理模式、职责定位等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践探讨。研究认为,温州市纪检监察派驻制度经过不断的优化和调整,已形成了具有温州特色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格局,为维护温州政治生态、推进从严治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仍存在派驻机构“三转”未落实到位、监督执纪效果不佳、干部素质有待提高、人员配置不够科学等问题,削弱了派驻机构的监督效力。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剖析,将产生问题的原因归纳为:改革不彻底,没有突破同体监督的实质;管理体制不健全,导致履职不畅;监督执纪局限性大,影响监督效力;主观思想和客观条件等因素阻碍彻底“三转”,使派驻机构无法聚焦主业;缺乏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削弱派驻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行政监督理论、垂直管理理论、权变管理理论,提出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派驻制度,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监督职能的对策:厘清职责定位、完善管理体制、创新监督方式、聚焦主责主业、加强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