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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高中音乐教育正朝着常态化的实施方向行进,高中音乐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学校必修学科已经成为共识。2003年为适应基础教育改革要求以及音乐教育发展的必要,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应运而生。此次改革,最大的亮点就是高中音乐课程教学内容分成了选修与必修两个模块,打破了长期以来高中音乐只有音乐欣赏的单一局面;改革后的高中音乐课程由六个模块组成,分别为音乐鉴赏、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模块。其中音乐鉴赏为必修模块,其它五个模块为选修模块;作此调整的出发点在于以“音乐鉴赏”模块为主,同时各个学校可充分利用自身现有教师资源,对音乐课程选修模块进行选择的实施。不仅可以为学校打造独特的校园文化,为教师自身提供大显身手的平台,更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然而,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造成新课改实施困难重重,特别是高中音乐选修课的实施不尽如意;如何很好的实施音乐选修课成为了一线音乐教师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在实习期间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近些年来,在高中学校中音乐社团活动蓬勃发展起来,并深受广大师生的欢迎,日益走进学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并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学校中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趋势;通过观察发现音乐社团活动内容和音乐选修模块内容有很多相似之处;于是笔者设想,音乐选修模块的内容是否可以在音乐社团活动中实施进行?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通过学生参加感兴趣的音乐社团活动,将音乐选修模块内容融入,会得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于是这一想法的可行性?高中音乐选修模块与音乐社团结合是否是未来高中音乐课教学的最佳契合点?如何使音乐选修模块内容融合于音乐社团活动中,使音乐社团发展更加规范化,成为了本文要思考的问题。由于高中音乐选修模块内容众多,歌唱这一模块在众多模块中开展起来相对容易,所以笔者尝试以歌唱模块为例,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本文针对以下几个部分进行论述:首先,论述了论文背景,主要对高中音乐的发展历程,高中音乐选修模块和音乐社团做了陈述。其次,以歌唱模块为例,对歌唱模块在音乐中的实施进行了可行性分析。最后部分,也是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主要论述了歌唱模块音乐社团融合的具体实施办法。主要包括实施的原则和基础、歌唱模块与音乐社团的融合方法、设立专门的管理机制、以及建立适合学校发展的评价机制。